香港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
仅需6个月即可获批香港签证
香港沒有全球稅(Global Tax)的要求;
无需雇主担保 最低时间成本移民香港计划
只需在取得香港身份證後,每半年回港一次就可以,直到 7 年後取得香港居民永久身份證
本计划的目的,是让那些把资金带来香港,但不会在港参与经营任何业务的人士(即资本投资者(投资者))来港居留。投资者可从不同的获许投资资产类别中选择自己的投资项目,而无须开办或合办业务。
第二護照居住或公民身份的主要好處
香港居民福利 香港居住和公民身份
之後有資格申請永久身份和公民身份
全家合资格共同申请
配偶/民事伴侣、18 岁以下的受抚养子女
免签证旅行
持有爱尔兰护照前往全球 170 个国家,包括欧盟和英国
居住要求
在香港连续居住7年的非中国公民,须经批准及永久居留意向声明
快速處理時間
香港移民局通常在6个月內做出決定
稅制制度
與英國一樣,香港的納稅義務基於居住地和住所
资产配置以潜在的投资回报确保您的
香港居留权
全球顶尖学府
以较低的香港学费进入许多著名大学。
香港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移民项目
计划的适用范围
本计划适用于下列人士 :
外国国民(阿富汗、古巴和朝鲜的国民除外);
澳门特别行政区(澳门特区)居民 ;
中国籍而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人士 ;
无国籍但已在外国取得永久性居民身分,并持有确实可以重新进入该国的文件的人士 ; 以及
台湾居民。
申请要求
投资者必须符合以下准则,才有资格根据本计划申请来港 :
根据本计划申请来港时已年满 18 岁 ;
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,拥有不少于港币 1000 万元*的净资产 ** ;
在向入境处递交申请书前的六个月内,或在申请获入境处原则上批准后的六个月内,把不少于港币 1000 万元*投资在获许投资资产类别(存款证投资除外,这类投资必须在申请获入境处原则上批准后的六个月内作出),详见“获许投资资产类别”;
在香港及其居住地没有不良记录;以及
能证明有能力支持自己及受养人的生计和提供住所,而无须依赖在香港获许投资资产所带来的任何收益、工作入息或公共援助。
*自 2010 年 10 月 14 日起,投资门槛(及净资产或净资本要求)由 650 万港元增至 1000 万港元。